假房东:骗了房东骗租客

 欢天喜地租到便宜房子,却不慎落入骗子陷阱。不仅房租被骗、没了房子住,还打输了官司。近日,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件怪事。

  不久前,家住济南市槐荫区的王女士将名下一套70平米的房子对外出租。没几天,一名叫张勇的男子就联系了她。看过房后,二人签订了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约定租期三个月,月租1600元。张勇告诉王女士自己手头有点紧,想先交一个月的租金,余下的钱等租期一到就补齐,王女士没多想就答应了。

  三个月后,王女士去收房租,却发现入住者并非张勇,而是一个叫刘敏的女子。得知王女士的来意后,刘敏着实吃了一惊。因为她早已将一年的房租交给王女士的“丈夫”张勇。

  听了这话,王女士吃惊不小。自己还没结婚呢,何来丈夫一说。两人聊了半天,才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
  原来,张勇租房后并未入住,而是办了张假房产证,重新在小区贴了房屋出租广告,月租 1000元。急于租房的刘敏看到后,不禁对低廉的房租动了心。她查看房产证后,发现房产所有人署名是王芳。张勇解释说王芳是他妻子,并提供了伪造的结婚证。

  信以为真的刘敏,禁不住张勇在一旁天花乱坠的忽悠,当场签订《 房屋租赁协议》,并将一年的租金如数交给张勇。直到真正的房主出现,刘敏才意识到被骗,赶紧报案。

  王女士要求刘敏尽快从房子里搬走,并补交三个月房租。刘敏则不乐意了,“我是正常租房,遭遇诈骗已经够冤大头了,当然不能腾房”。眼见谈判破裂,王女士便将刘敏诉至槐荫区人民法院。

  经审理,负责此案的杨法官首先支持了王女士要求刘敏腾房的诉讼请求。“被告刘敏与张勇签订的《房屋租赁协议》,实际上是非法处分了原告王芳的合法财产,该协议是无效的。”

  法官仔细查看被告刘敏提供的房产证复印件后发现,证件存在明显瑕疵:该房屋坐落于济南市槐荫区,房屋所有权证号却为“济房权证市字”。房产证的编号位数亦与真实的房产证编号位数不符。更重要的是,张勇提供的虽是假证房产证,却也载明所有人为王女士。 刘敏明知张勇并非房屋所有权人,却未向王女士核实,未尽到注意义务,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
  近日,槐荫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,刘敏依法向王女士腾出房屋,补交三个月租金。   

责任编辑:肖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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